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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怎么做(秀法课堂 | 一方不配合做亲子鉴定时,如何认定亲子关系?)

作者:华康中正亲子鉴定中心助理 发布时间:2021-12-27 15:16:52 人气:11

1、秀法课堂 | 一方不配合做亲子鉴定时,如何认定亲子关系?


亲子鉴定怎么做(秀法课堂 | 一方不配合做亲子鉴定时,如何认定亲子关系?)

  确认亲子关系,实质上是人们追求血缘真实的需要。自然血缘关系与法律上的亲子关系相一致是现代社会中人们公认的一种理想状态。生父母因为与子女具有天然的血缘联系,是最适合抚养教育子女的人,夫妻也因抚育共同的子女而增进夫妻感情,增强婚姻的凝聚力,从而促进家庭的和谐稳定。秀洲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父亲认为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并要求返还抚养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案件。

  案情回顾

  张某于年8月6日向秀洲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钟某与陈某返还各项抚养费用共计20万元,同时二人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损害,要求二人赔偿张某精神抚慰金10万元。

  钟某则认为张某的诉请缺乏事实依据,诉请返还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法律依据。婚姻初期双方感情还可以,婚后与公婆一起住在原告家中,也不存在夫妻分居的情况,儿子是其与张某的亲生儿子。其与陈某是普通上下级关系,不存在原告所说的不正当关系。二人的儿子张某某陈述自己不同意做亲子鉴定。

  判决结果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

  夫妻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的,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夫妻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存在的,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法官说法

  亲子鉴定的启动应当慎重,无论是请求确认亲子关系或者否认亲子关系都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进行亲子鉴定确有必要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启动亲子鉴定。当事人仅凭怀疑或者猜测申请亲子鉴定的,不予准许。但另一方当事人同意鉴定的,可以准许。

  当事人提供的必要证据主要是指受孕期间的推算、分娩期与婚期不相符,遗传病、癫痫、血友病,血型化验结果子女血型与父母血型不符合、及有父母子女关系的出生医学证明、对方与他人在特定时段同居、男女双方在特定时段有或没有同居生活等行为。这些具有科学依据的化验结果、客观事实,在另一方不能提供其他证据予以反驳并不同意亲子鉴定时,可以作为推定的必要证据。

  如何正确掌握申请亲子鉴定一方的证明责任,合理及时把握行为意义上举证责任转换的时机,是判定亲子鉴定中举证妨碍的重要条件。如果过分强调申请方的证明责任,势必使申请方的实体权利难以得到保护;但如果忽略申请方的证明责任,则可能导致权利滥用,不利于家庭关系的稳定和当事人隐私的保护。因此,此类案件的处理应注意举证责任的分配,不能机械理解“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根据当事人举证能力、诉讼中主张与抗辩地位的转换,科学地转移和重新分配举证责任。

  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应珍惜来之不易的缘分,互相忠实,互相尊重,才能和睦相处,共筑幸福家庭。

  《秀法课堂  一方不配合做亲子鉴定时,如何认定亲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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